案例:
我任职于一家企业,并担任财务总监一职,但是公司管理混乱,税务风险极大,我不想继续工作下去了。目前公司有几项不符合劳动法:
1、直到今天公司没有将劳动合同交给我,我入职当天在一式两份的劳动合同上签名,但是人事收走之后,至今没有给我一份。
2、公司要求加入公司一年之后才能休带薪年假,但是按照劳动法我已经参加工作超过20年,应有15天带薪年假,我在任职期间的休假全部扣薪了。
3、公司没有购买住房公积金,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权?
回复:
一、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单位与员工各自一份,单位没有给你的,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二、带薪年假属于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你可与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发扣薪,如果仲裁委员会查明属实的,会支持你的仲裁请求。
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缴纳住房公积金引起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仲裁委不予受理,也不属于民事案件范围。因此,单位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你可以去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区县管理部投诉举报。
汇通科技将会持续为大家提供人力资源行业资讯和相关问题解答,同时我们开发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已得到了国内数千家企业的选用和认可,帮助企业规范了规章制度,梳理了组织架构,规划了管理流程,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效率,降低了人力资源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