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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怎么办?职业病诊断机构有那些? 点击量:44    日期:2018-12-26

人事问题

HR菜鸟君人事管理求学记:王某是一名玻璃厂的普通工人,他的工作就是在加工好的玻璃上涂粘合剂。那种胶水味道有点刺鼻,时间一长王某开始感觉喘不上气、胸闷。要求公司为其做职业病检查。并对做的职业病鉴定有异议,要求知道职业病的诊断机构有哪些?请教各位HR大咖们: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怎么办?职业病诊断机构有那些?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怎么办

案例解读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职业病防治法》第5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立相关的专家库,需要对职业病争议做出诊断鉴定时,由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委托有关卫生行政部门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加诊断鉴定委员会的专家。职业病争端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病争端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颁发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进行诊断鉴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得私下接触当事人,不得收受当事人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人民法院受理有关案件需要进行职业病鉴定时,应当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为甚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相关的专家库中选取参加鉴定的专家。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36条规定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应对方法

HR菜鸟君!本案主要关注员工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通过那些权威职业病诊断机构可以有效诊断并鉴定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4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方法》: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按规定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上注明的复查时间安排复查。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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