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菜鸟君人事管理求学记:林某是某建筑公司员工。由于工作需要,林某等人便跟随建筑工程队到某市进行施工。然而,其在该地工作过程中不慎被钢材砸伤,而且林某未参加工伤保险。请教各位HR大咖们:职工因工作原因驻外受伤并且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待遇怎么算?
根据2016年3月28日出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等5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驻外,有固定的住所,有明确的信息时间,工伤认定时按照在驻在地当地工作的情形处理。
本案主要关注:职工因工作原因驻外受伤并且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待遇怎么算?该员工的工伤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足额补缴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职工新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康复费用、安装和配置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住院伙食补助、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一至四级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发给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对于参保和未参保职工的所负责任是一样的,只不过责任承担的方式不同,用人单位如果未承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责任,就要承担受伤职工工伤待遇的全部责任,同时保证参保和未参保职工在发生工伤时,享有工伤待遇的标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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