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菜鸟君人事管理求学记:女职工不符合计生政策,不能申领生育津贴,公司是否也要给予产假,该假期能否定性为事假?或无薪产假?期间,如其拒绝支付社保个人部分,公司该如何处理?此外,公司能否与其协商由其承担社保单位部分费用?
享受产假与享受产假待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可以休产假、但是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除了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工资福利)、医疗服务等生育保险待遇,即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同时,不能报销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费用。
妇女生育休产假是法定的,不会因是否超生而受到影响。《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费等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但如果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的劳动者在休产假期间,不能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劳动者一样,享受产假期间的相关待遇。
本案主要关注点:女职工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还能享受产假吗?答案是可以休产假,但是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也就是说虽然该女职工可以请假修养,但是单位可以不发产假期间的工资,即该女职工享受的是“无薪产假”。根据法律规定,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包括非婚生育、超生等情况。有这些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的女职工,不能享受有关生育保险待遇。
相关法律可参考:《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五条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对于不按计划生育的,要给予适当的经济限制。国家干部和职工,城镇居民,超生的,要取消其按合理生育所享受的医药、福利等待遇,还可视情况扣发一定比例的工资,或不得享受困难补助、托幼补助。《劳动部工资局复女职工非婚生育时是否享受劳保待遇问题》女职工非婚生育时,不能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生育待遇。其需要休养的时间不应发给工资。对于生活有困难的,可以由企业行政方面酌情给予补助。